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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坚决反对在小区道路上设立停车场,坚决反对物管做出这样严重伤害广大业主合法权利的事情。(下无发的那个贴笔误太多,修改了一下这里重新发一次)

发表于2006-09-15
坚决不同意将小区道路作为停车场,这是在严重的损害包括有车业主在内的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

1、首先在小区公路上设停车位,将给小区住户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小区的公路除了给行车提供通道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了提供整个小区消防、急救、公安等的通行通道,如果在上面停上了车,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急救事件,小区公路上的车就会形成障碍,严重影响救援工作,就算设立停车位时考虑了这些问题,但是在小区规划时并没有规划公路上有富余的停车空间(我们买房子的时候没有说公路是停车场),这就说明小区的公路没有停车场的功能设计和能力,如果硬要在上面设停车场,将严重影响消防、急救的救援能力,当你的家和家人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就很有可能被这些停在小区公路上的车耽搁宝贵的救援时间,而对于有车的业主,当你遇到这些突发事件的时候,给你带来更大损失的就可能是你自己的爱车。

2、还是安全问题,由于大量的不停在小区外停车场要驶入小区内道路的汽车,将给在小区内生活和玩耍的业主带来直接的交通安全隐患,我们的小区是个花园,是我们紧张工作一天周后休憩恢复的地方,也是我们孩子玩耍的乐园,这样的一个环境如果到处是行驶的机动车辆,将给我们安静和谐的生活带来种种难以预测的危险,为了预防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老人们不敢在路上遛弯,家长们不敢在做饭的时候让孩子很到小区里玩耍,筋疲力尽的上班族业主们回到小区时还要神经紧张的注意小区内行驶的车辆,早上匆匆忙忙赶时间上班时还要在小区内“过马路,左右看,要走人行横道线”……,而存在这些担心的恐怕也不只是没有车的业主吧。

3、环境问题,我们这里是一个所谓的高尚社区,花园小区,没有记错的话,广厦城还因为规划和环境得过什么奖,这些都是我们在买房时开发商给自己房子定价的筹码,为了这样的环境和生活空间,我们大家选择了广厦城,而且付出了高于楼市平均价格的代价,而现在,有人要破坏这一切,吹风鼓劲的竟然是物管,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试想,小区的绿化环境被各式各样的车身铁皮遮挡、上下班时密集驶入小区的汽车产生的尾气,汽车发动机和防盗警报的噪音,我想这些不是广大业主愿意接受的生活环境吧,而这些被破坏掉的环境也是包括有车业主在内广大业主的公共环境。

4、小区业主集体意志问题,在我们的小区有车的业主毕竟是少数,不管此次物管要求表决的存在什么上的结果,将小区公路划为停车上都是在满足少数人的利益,和物管自己的经济利益,而广大的业主在这件事情上除了受到负面影响,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如果是一件对于所有业主利益有积极改善的问题,而存在不同的实现方法,做做表决倒是没有什么,但是这次表决,表决来表决去,还不是少数有车业主的利益,还有物管经济利益。

5、公共财产权利问题,这是最根本和最关键的问题,作为小区的公共设施,属于广大的业主,每个业主是支付了公摊费用的,广大业主享有小区公共区域的产权,而此次物管提出的表决,事实上是对小区业主共有财产进行处置,而没有这些财产权利的物管公司,是没有对这些财产进行处置的权利的,他们无权处置他人财产,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是在公然侵害广大业主的财产权利,物管利用这样的手段来达到设立停车场收费增加经济效益的做法无疑于盗窃业主财产。而对于小区公共财产的处置,只有代表广大业主权利的业主委员会才有权进行表决和代表业主集体处置。

再问广厦物管:“你们真的那样缺钱吗?” 如果真是这样,奉劝你们:改善服务质量,获得广大业主的认同才是你们该做的正事。不要动这些歪脑筋,不要把业主当白痴,这样做只能会使广大业主觉得你们更恶心,以后的工作会越来越不好做,还是那句话,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发表于2006-09-15
发表于2006-09-16
发表于2006-09-16
发表于2006-09-16
每当看到小区通道上停了那么多车我就一肚子气,其实物管帖通告征求有什么用,人家已经停上了,而且肯定也缴了钱的了,这可能不仅仅是不同意些意见的问题,还有要为有车一族向物管要一个合理的地方,应该有一个比较正规的停车场来停车,毕竟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
发表于2006-09-18
虽然这个事暂时没有影响到我们A组团,但是如果业主们不团结起来一致捍卫自己的权利的话,不远的将来,可恶的物管就会将它那搂钱的黑手伸向A组团的区域。
声援、支持CD组团的XDJM,坚决反对把小区道路变成停车场!
除了电话反对外,我觉得应该立即开始两个行动:1、找九龙坡区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附上所谓的征求意见通知)——依照广厦物管的德行,业主们的反对意见对他们是没有任何影响力的,只能找行政职能部门出面,强制他们不得侵害业主的公共利益。2、可以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借助舆论的声音,告诉物管:哪怕你真的是想钱想疯了,也甭想通过歪门邪道从业主这里找钱!附加作用使广厦城臭名远扬,看看它的房子还能不能卖出去?到时候,开发商自然会出面的。。。。
发表于2006-09-18
发表于2006-09-23
PS:建议全部把车甩到屋管门口!!!!
发表于2006-11-07
发表于200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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