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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赛格尔业主们;该去找开发商了!!找物管是没用的!!

发表于2005-12-20
其理由;(1)开发商没有按合同之规定办理两证。(2)在接房时与开发商签的{临时公约}里进住50%和售房两年内(早以超过两年了)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两个条件早都以达到。为啥至今还不能成立?(3)2005。12。20日晚间新文(630)。开发商与物管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与业主无关。是属于开发商单方行为。那么也就是说没有业主的认可的物管是没有权力向业主收取费用的。更谈不上乱涨价了!业主们;当务之急是要尽快的成立业主委员会!清理帐目,建立合理的价格标准,选择自己能信认的物业管理企业。这才是该楼盘稳定,增值,发展的唯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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