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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边都说要交物管费,你们交不交啊。交哪边啊。
- 555我爱我家
- 2009-07-08
- 无聊
- 烦人的业委会
- 2009-07-08
- 外墙砖掉了怎么办,掉了就掉了不安了吗。
- 印第安那
- 2009-07-07
- 我现在觉得金房还可以啊,在单元门前都安排了人站岗,这样应该安全很多吧!之前国窖物管的保安在哪里呢?
- 小鱼儿0412
- 2009-07-07
- 您觉得咱们小区通风好吗?最简单的心情“清爽”方法
- 罗拉玫瑰的妹妹的妹妹
- 2009-07-02
- 据国窖物管内部消息:2008年国窖物管三个停车场停车收费(外广场平均停车60辆,中广场平均停车40辆,内广场平均停车20辆,120辆*120元/辆.月)160000元,广告等收入250000元,合计业主权益收入约40万;分配是开发商得25万,主管管理员10万,其余5万分给物管工作人员!!可这都应是全体业主的权益收入呀!!!
- 国窖物管滚蛋
- 2009-07-01
- 转业主心声:今天看到这个论坛,里面国窖物管的人也太多了吧,你们在这里说有什么用呢,其实大家都看的很清楚,你们三年多了干了些什么?为业主做了哪些事实?我们业主最清楚了。说实话,你们的服务确实没跟上,而且那个态度也不像是搞物业管理的,你们要想生存,还是好好学习一下别人做得好的吧!
- 赶出国窖物管
- 2009-07-01
- 转业主心声:大家这会应该看清老物管的本质了,他还想继续侵占我们的权益所以现在已经开始上蹿下跳,上房揭瓦了。我们业主一定要团结在业委会的周围,拿起法律的武器,把国窖物业彻底赶出本小区,如此人渣不配为我们服务
- 赶出国窖物管
- 2009-07-01
- 转业主心声:强烈谴责国窖物管,太不人道了!不是说亏本吗,怎么现在又闹着不想走了,究竟侵占了多少业主的利益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不要再那里假惺惺的了,我们广大业主不需要一个我们淘汰了的没有道德的物管公司来跟我们伸张正义(今天看到在小区楼下又在贴传单诋毁业主委员会及新物管),声明不是我发的哈
- 赶出国窖物管
- 2009-07-01
-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国窖公司好像几条都满足。
- 赶出国窖物管
- 2009-07-01
- 国窖公司的SB,前几天你们不是来威胁我的嘛,来撒,MLGB
- 赶出国窖物管
- 2009-07-01
- MLGB国窖公司的哈儿,老子不在你们又开始嚣张了
- 赶出国窖物管
- 2009-07-01
- 建设部决定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二、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 c6041500
- 2009-07-01
- 国窖这种做法,以后应该不会开发房地产了.
- 花儿爱上忘情草
- 2009-07-01
- 侵占业主利益者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 花儿爱上忘情草
- 2009-07-01
-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 国窖业主委员会
- 2009-07-01
- 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国窖现在已经无委托项目);。。。。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国窖商业超过5万平方,国窖物业无资质管理!(详见内容下)
- 国窖业主委员会
- 2009-07-01
- 强烈谴责国窖物管,太不人道了!不是说亏本吗,怎么现在又闹着不想走了,究竟侵占了多少业主的利益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不要再那里假惺惺的了,我们广大业主不需要一个我们淘汰了的没有道德的物管公司来跟我们伸张正义(今天看到在小区楼下又在贴传单诋毁业主委员会及新物管),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09-06-30
- 大家这会应该看清老物管的本质了,他还想继续侵占我们的权益所以现在已经开始上蹿下跳,上房揭瓦了。我们业主一定要团结在业委会的周围,拿起法律的武器,把国窖物业彻底赶出本小区,如此人渣不配为我们服务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09-06-30
- 物管到处发大字报污蔑、诋毁业委会和新物管公司,并且蓄意破坏小区环境,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已经到了到了令人发指、人神共愤的地步,希望广大业主擦亮眼睛,明辨是非
- 房天下网友(过客)
- 2009-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