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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因买房问题才发现跟女朋友三观不合,提了分手是我的错吗?

发表于2018-06-15

我今年27岁,这两天刚跟女朋友分了手,之前交往了2年,本来我们的感情一直不错。家里婚房也准备好了,我家里全款付了,所以房子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最近想搞一下投资,看中了大渡口中冶的一个小户型公寓,跟女朋友说的实话,她也挺高兴的,没想到,第一个争执从讨论署名开始,合同上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为这个,我们吵架了。

    这房子首付十万左右,我全款也负担的起,既然是我买的房子,为什么要加上她的名字?如果说需要共同还款,加上名字也无可厚非。而且,准备投资这事我父母也知道,当时就说过,房子只写我的名字,但是女朋友不愿意,她觉得把钱都拿去买房子,两套房都不关她的事,结婚以后她一点安全感都没有,觉得我要是哪天变心了一脚就可以把她给踹了,如果我真爱她,就应该有所承诺,房子应该写两个人的名字。

    我还能怎么样?大部分钱都是我父母出的,主要还是三观不合吧!为这事两个人之间相处得越来越糟,前两天她提出分手,我就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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