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2013年房贷一族每月可少还贷款
- 发表于2013-01-22
确实是的
- 发表于2013-01-22
确实是的
- 发表于2013-01-22
以后就能好好生活了
- 发表于2013-01-22
还有东原1891的
- 发表于2013-01-22
一起走啊
- 发表于2013-01-22
我相信
- 发表于2013-01-31
听清地方
- 发表于2013-01-31
挥着大腿的女孩
- 发表于2013-01-31
怎么办
确实是的
确实是的
以后就能好好生活了
还有东原1891的
一起走啊
我相信
听清地方
挥着大腿的女孩
怎么办
由于央行今年进行了两次降息,而这两次降息的利好将于2013年1月1日“兑现”,所以房贷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月供金额也会相应减少。银行人士提醒,降息预期仍未消除,已享受7折利率优惠和有理财需求的市民,可以不必急着还贷。
这里所说的房贷新利率客户,是指在央行今年7月6日宣布年内第二次降息后,已经与银行签订了个人房贷合同,并且在个人房贷合同中约定次年1月1日调整利率的个人房贷客户。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购房者此前在签订个人房贷合同时,均与银行约定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方式为“次年1月1日”。也就是说,在一年当中,无论央行多次加息或减息,个人房贷都要在次年的1月1日才执行新基准利率。
记者在商业银行与购房者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上看到,大多数合同在第二十六条都对房贷利率的调整方式进行了约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于每年1月1日调整一次,在借款期限内,如未遇基准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