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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5年一线房企考核体系四大变化

发表于2015-03-23

虽然全国两会传出的楼市基调令人兴奋,但面对惨淡的2015年开局,房企们还没有理由就此乐观起来。虽然董事长、总裁们对下属频繁喊话转型,但最有效的办法仍然是考核体系的调整,以及奖励机制的变化,毕竟这些事关职业经理人们的饭碗和奖金。

事实,从2014年开始,包括万科等在内的一线标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在思考如何变革自己惯用的考核模式,以应对不再是单边上涨的房地产市场。进入2015年后,改革后的考核体系更加聚焦也更有打击力。攸克君最近拿到了多家主要房企2015年的具体部署,并从中汇总出了考核体系的四个典型变化,它们足以说明老板们的用心良苦,职业经理人的饭碗也不那么好端了。

变化一:增加或加重回款率、回款额考核权重

据攸克君了解,至少有7家规模在500亿以上的房企,在2015年的考核体系中,新增了回款率、回款额的考核项,或者加重这个考核项在整体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其中有几家公司已经将回款额的月度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地方公司,进行细化考核。“所有没有回款的销售都是耍流氓”,在房地产市场单边上扬年代形成的以“签约销售额”为核心的考核体系,正在被慢慢颠覆。一味单纯的“逼签”、“促签”以增加签约额的做法,在新的考核体系下,将难以完成指标任务。这就是房地产企业开始追求“真实价值创造”的明显体现。

变化二:提高首次开盘去化指标考核,同时增加回款考核

千万不要以为回款率、回款额变得重要了,老板对于速度、周转率的要求就会下降。攸克君梳理发现,至少有5家500亿以上的标杆房企,在2015年的考核体系中,明显提高了取得预售许可后当期房源销售的比例考核。例如总部在广东的某房企,要求一线城市住宅项目取证开盘之后,3个月内当期房源去化率应在85%以上,这比去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左右。与此同时,去化率的考核,既包括签约额,也包括现金回款率,当期房源的回款率不得低于75%。另一家标杆房企,则奖惩杠杆一块使用,最具杀伤力的是,取证开盘3个月之后还没有卖掉的房源,即使再卖,也不再有销售佣金。

变化三:奖金和“各种净回报”挂钩

攸克君只能说,市场变坏了,老板和投资人都学精了。以前,绝大部分房企,上至高管,下至基层员工的奖金,主要都是和销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再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现金用于发放奖金。但是,攸克君发现,2015年开始,绝大部分排名前十的上市房企,开始将各种净回报率纳入奖金的计算体系。较为常见的是净资产收益率达到社会平均线之上,才有一部分的奖金发放,而超过的社会平均净资产收益水平的部分,予以更高比例的奖金提取。另一种相对不太常见的,是在规模之上对地方公司予以单元式的净利润率核算,达到标准之后,才有对应部分的奖金发放。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原来那种多花钱多卖房,多收奖金的方式,已经很难在2015年持续了。

变化四:现金流口径预算

这实际上是一种更为严苛的管理和考核手段。攸克君熟识的标杆房企当中,已经有不少这么做了。简单来说,原来的预算下达制度中,包括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其中付款是真金白银的现金支出,应付账款实际上是账期,两者是分开的。但是,从2015年开始,不少房企开始采用现金流口径下达预算,即上一年的应付账款一并计入下一年度预算当中,不再分离。举个栗子,比如上一年度的预算中,有5000万元的应付款项未付,按照原有的管理办法,这5000万元的款项可以在下一财年中支付,但不占用下一财年的预算。但是,现金流口径预算之后,这5000万元款项的支付,将算在新一年度的预算当中,说白了,就是新一年的预算,白白少了这5000万元。这可是控制成本的“大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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